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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步入快车道。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此前,这份文件是在5月11日召开的全面深化改革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

中办印发指导意见:2020末国企资产负债率降2个百分点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据有关报道,中央深改委第二次会议指出,要坚持全覆盖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内部治理,强化外部约束,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标本兼治,促进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比例尽快达到合理水平。

中办印发指导意见:2020末国企资产负债率降2个百分点

这次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的合理水平。文件指出,要尽快把重债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到合理水平,到2020年底,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要比2017年底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此后,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

中办印发指导意见:2020末国企资产负债率降2个百分点

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17年12月底,中国国有企业总资产为1517,115.4亿元,总负债为997,157.4亿元。由于“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除以总资产的百分比,因此可以得出当时国有企业的负债率约为65.7%。根据《指导意见》提出的“降低2个百分点”的目标,到2020年底,中国国有企业的负债率有望降至63.7%左右。8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了一次关于供应方结构改革的特别新闻发布会。发言人赵表示,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所有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已经下降到64.9%。

中办印发指导意见:2020末国企资产负债率降2个百分点

为实现降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的目标,《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是分类确定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指标标准。根据文件规定,资产负债率是国有企业的基本约束指标,不同行业和类型的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以上年所有规模以上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线,基线加5个百分点作为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基线加10个百分点作为今年资产负债率重点监管线。

中办印发指导意见:2020末国企资产负债率降2个百分点

此外,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还强调加强金融机构对重债企业的合作约束。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警戒线的国有企业,相关金融机构应加强贷款信息共享,发现企业表外融资、对外担保等隐性负债,全面审慎评估其信用风险,并根据风险情况合理确定利率、抵押物、担保等贷款条件。

中办印发指导意见:2020末国企资产负债率降2个百分点

同时,对于列入重点企业名单或资产负债率超过重点监管线的国有企业,新的债务融资原则上应通过金融机构联合授信进行,由金融机构联合确定企业授信额度,避免金融机构无序竞争和过度授信,严格控制新的债务融资。原则上,金融机构不得为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国有企业举借新债。

标题:中办印发指导意见:2020末国企资产负债率降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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