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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各地实施防沙治沙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存在依法防沙治沙意识淡薄、防沙治沙投入不足、防沙治沙生态水源保护不足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防沙治沙规划,建立防沙治沙长效机制。”9月18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天山环保银行2019年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情况报告》提出了明确建议。
为切实贯彻金平总书记“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努力建设蓝天碧水的美丽新疆”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切实治理沙化土地,帮助脱贫致富,2019年,新疆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以“依法防治荒漠化,帮助脱贫致富”为主题的天山环保银行执法检查。
继续加大防治荒漠化的力度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了解到,十八大以来,新疆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防沙治沙法律法规,继续加强防沙治沙工作。2011年至2016年,森林面积增加1559.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87%。“十三五”以来,共投入项目资金79.32亿元,治理沙化土地1941.7万亩。整个区域的绿洲生态系统不断得到改善
根据国家“十三五”期间安排的2250万亩新疆沙化土地,自治区、地、县三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切实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强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充分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全面推进沙化土地治理。
全区各地积极创新防沙治沙体系和机制,建立了人地结合、建设与管理并重、投资与收益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在政府的土地、县市的劳动力、企业的资本和群众的意志的基础上,责任和权利得到进一步明确,各种生产要素被吸引流动和分配到沙区,形成了多主体参与、大农户驱动的多元化防沙治沙格局。
新疆各级政府切实发挥荒漠化治理的主导作用,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林草工程,扎实推进荒漠化治理各项任务的落实。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新一轮退耕还林稳步推进,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全面实施。沙化土地封闭保护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治理模式和沙产业逐步推广,退化草原治理不断加强。
法定职责落实不到位
执法检查发现,新疆依法治沙意识薄弱,依法治沙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其中,《防治荒漠化法》明确规定:“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治荒漠化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防治荒漠化的意识,提高公民防治荒漠化的能力。”但是,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公务员缺乏法律意识,一些领导干部缺乏依法行政意识,存在着不理解、不理解、不掌握法律的现象。此外,依法履行的职责尚未完全履行。《防沙治沙法》规定:“沙化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防沙治沙工作。”检查组走访的城市中,大多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尚未履行法定职责。
“有些城市在制定防沙治沙规划时,防沙治沙领导小组成员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不够,如森林、草地、水利和自然资源等。”《防治荒漠化法》对防治荒漠化的科学规划作出了特别规定。但是,执法检查组发现,一些城市对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法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的研究和探讨不够深入,制定的规划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和长期性,与法律规定的科学规划要求相去甚远。
执法检查报告还显示,新疆治沙生态水安全不足。《防治荒漠化法》对保障防治荒漠化和植树造林用水作出了特别规定。经检查发现,自治区对生态公益林和防沙治沙免收水资源费的优惠政策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由于灌溉不足,一些农田防护林退化死亡,利用再生水缓解生态用水短缺的能力不足。目前,全区大多数县(市)污水处理水平不高,处理后的水质达不到相关标准,不能用于沙漠绿化,以缓解生态用水压力。
此外,新疆荒漠化防治的长效机制不完善,投资保障机制不完善。《防治荒漠化法》对防治荒漠化的优惠政策作了特别规定。但是,目前国家层面缺乏免税、生态用水保护、鼓励个人参与防治荒漠化等优惠政策,或者政府没有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导致法律措施落实不到位、相关工作开展困难、社会资金参与防治荒漠化积极性不高等问题。需要加强荒漠化防治的科技支撑能力、科学评价和发展战略研究、专业技术培训、研究交流、荒漠化土地封育和保护的长期科学监测。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新疆各地要切实依靠法律防治荒漠化,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法治思维,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和促进作用,坚持用法治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问题,切实用法律,让法律的“牙齿”咬紧牙关,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科学评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平衡点,统筹处理好治沙规模与质量巩固的关系,协调好治沙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必须提高荒漠化防治项目的补贴标准,增加财政支持,设立专项资金,并将荒漠化防治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此外,作为防砂主体的各级政府,不仅要不断加大防砂投入,还要进一步完善因地制宜的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砂,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防砂,巩固防砂成果。
执法检查组还指出,在水资源总量平衡的前提下,要科学、全面地配置水资源,加强林业生态用水安全,落实自治区林业用水优惠政策。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和污水处理后的中水回用,有效增加林业生态用水,确保治沙工程与水资源条件的相互适应和协调。
“要加强防沙治沙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使防沙治沙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执法检查报告强调,新疆各地要加强防沙治沙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定期对政府部门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群众法治教育不仅要坚持挂牌公示等传统形式,还要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执法检查组呼吁新疆建立和完善荒漠化防治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和执法监督,确保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加强科技支撑、科学研究、科学防控和科学规划。增强林业管护人员和广大干部群众依法防治荒漠化的意识,定期开展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高防治荒漠化和造林管护能力和水平。(记者潘从武)
编辑:张静文
标题:新疆绿洲生态系统状况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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