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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被视为“唐唐肉”,有必要咬一口;一些村(社区)干部甚至采取了低收入保险和重建基金的想法...广西玉林一度屡禁“村官腐败”、“轻微腐败、特大灾难”等现象,群众反映强烈。
“过去,村里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很少,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的职责也不明确。当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到村级(社区)组织的基层时,就出现了脱节和监督不力的现象。”榆林市纪委副书记谢源熙表示,“基层腐败治理必须从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入手。”
2017年5月,玉林市委研究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榆林市按照党章要求,在1495个村(社区)的村党支部中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实现了“三有”。也就是说,村(社区)有一个专职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一个纪律检查和监督办公室,以及一套运作保障机制,重点是与农业和村庄有关的关键领域(例如,
为了激发积极性,榆林市积极推行村级纪检委员(书记)待遇,明确了他们的职责和任务。“最初的工作是无报酬的和著名的;如今,有工作,有工资,有责任,他们已经成为基层纪检工作最前哨。如果组织和群众信任你,你就要监督和经常提醒你。”兴业县山新镇升平社区专职纪检委员刘说。
“2015年,村委会主任卢已经脱贫,一直担任有固定收入的村干部,但仍享受着帮扶政策,这是不合理的!”兴业县龙安镇泰村58岁的专职纪检监察专员李洪明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向镇纪委反映情况,并迅速得到处理。
“玉林的举措使村级纪检监察成为基层监督的实施者和廉政政策的宣传者,开辟了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广西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主任唐玉泉说。
人民日报(2018年9月28日06版)
标题:盯重点 真监督 常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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