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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福州10月18日电(记者钟子伟)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福建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福建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福建出台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福建省党政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机构设置。同时,省人大、CPPCC、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等省级改革任务显然要整体推进。12月底前,福建要基本完成改革部门的“职责、机构、人员”界定工作。

福建出台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建议》强调,所有参与改革的部门都应成立协调小组,坚决执行改革任务,不得有任何条件、折扣或修改。坚持“先设、后破、不破”、“先调、后设”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改革涉及部门的“设第三”和组织事项的调整,有序做好机构设置、人员调动和工作衔接,确保改革顺利有序进行。要做好职责转移和机构编制工作,坚持“以事制人、以编定事”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实现空白无监督的连续工作,确保职责的正常履行。

福建出台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人民日报》(2018年10月19日,第10版)

标题:福建出台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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