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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莫斯科郊外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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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历来重视组织路线。从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的纲领》到党的第六次代表大会首次明确提出“组织路线”的概念,党的组织路线逐步形成和确立,为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中央在各地部署武装起义的同时,也大力整顿党在国家控制地区的组织。当时,在白色恐怖下,党的组织不断遭受损失,一些保存下来的党的组织存在消极怠工、“左”倾盲动、无组织无纪律、脱离群众等问题。一些党员产生了相互抱怨和不信任。
在这种背景下,1928年,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郊区的五个村庄举行。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从党的生死存亡的角度来看待党的建设问题。
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组织问题决议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了党的“组织路线”的概念,指出了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方向。
《纲要》在“基本组织问题”中提出,“没有支部生活,就没有干部和人才”,“没有支部生活,就没有党内生活的基础,也就没有无产阶级政党的基础”。《纲要》列举了十种组织上的错误倾向和方法,如“尾巴主义和盲目主义”、“机械的执行纪律”,指出这些错误倾向和方法中有许多加剧了党群分离的危险。
《纲要》和党的组织路线为六大后党中央整顿党的组织工作提供了基本方针。从那时到年底,中央政治局召开了几次常务委员会,对地方党组织的改组、重建和充实给予实际指导。经过不懈的努力,党组织取得了很大的进步。1929年6月中共六届二中全会召开时,中国的党员人数增加到69,300多人,工业工人的支部近100个。1930年9月,据中共六届三中全会统计,全国党员已达12.23万多人;到年底,党在全国恢复了17个省级委员会(省级工作委员会)和许多专门委员会、市级委员会和县级委员会。大革命失败后,党的组织从松散状态迅速地组织起来,集中起来,“城市中的主要支部逐渐地可以在群众中起领导作用。”
(作者: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人民日报》(2018年11月13日,第18版)
标题:党的六大首提“组织路线”(党史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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