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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603000)11月16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纪委网站报道,在中央追捕办的协调配合下,最高人民法院等机构加强了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纪委积极推动追捕“100人员”33号黄。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公开宣告黄申请没收贪污和非法所得,裁定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748弄1号湖南大厦;闵行区徐红路788弄明都城;闵行区中春路79弄;闵行区中春路8988弄84号等。,以及出售及出租部分物业所得的收益;继续追回黄腐败犯罪所得的不足部分;依法向相关银行支付上述房地产抵押贷款所欠的本息及相关费用。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黄贪污后逃往国外。黄购买涉案52套房屋的资金来源于国有企业的公款,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财产及相关银行存款属于黄的贪污和非法所得。部分涉案财产是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相关银行依法对抵押财产进行了抵押,并约定了担保债权的范围。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黄犯有贪污罪,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黄的贪污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所得,应当依法适用非法所得没收程序。待没收的部分财产在支付首付款后通过抵押贷款购买,相关银行拥有抵押担保权。购买所欠的本金和利息以及实现上述权利的相关费用应依法支付给相关银行。利息以抵押贷款所欠本金为基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计算。计算期从所涉财产欠款之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裁决。
据悉,黄对的追求将进一步提升。
标题:红通人员黄艳兰贪污案一审宣判 曾公款买房5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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