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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微观评估■童童
近日,生态环境部透露,呼伦湖生态环境治理一期工程实际投资13.15亿元。经过两年的处理,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有所下降,但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氟化物指数没有下降而是上升,水质仍然是最差的。
一度,诸如“呼伦湖在五年内花费13亿英镑处理水质却没有改善”的问题开始出现。令人费解的是,5年里13亿元的投资成本花在了哪里。呼伦湖的水质仍然是最差和最差的,这一事实发出了什么信号?
据了解,2016年批准的《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实施方案(2016-2017年)》包括草原生态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水利工程、环境整治和管理保护能力。五大类20个项目,计划投资21.08亿元;通过上述治理工程,到2017年底,湖泊富营养化程度将会降低,水质将由劣五改善到五。
实施呼伦湖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是我国北方生态屏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现在呼伦湖的管理成本很高,但为什么维持现状会令人尴尬呢?据生态环境部分析,主要原因是治理项目随意调整和变更。在20个有明确实施计划的治理项目中,只有两个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调整变化率达到90%。相应的投资变化是大幅减少,其中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计划投资1亿元,但实际投资只有640万元;涉及景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项目尚未实施,但管理和保护能力建设已从计划的1.9亿元增加到4.02亿元。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避开重点、容易避开难民等,这自然大大降低了治疗效果。
生态环境部表示,从检查情况来看,在治理项目的实施中,既没有有效的协调推进机制,也没有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项目擅自调整,随意变更,易于实施。如果有困难,就会被转移。实施范围;对环境治理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往往被推迟或简化,管理保护和执法能力项目投资已增加到总投资的32.3%。特别是对工程项目的研究和论证不够,有的甚至完全基于某个研究单位的个别专家意见改变技术路线,导致管理混乱、监管不严。
不难发现,13亿元无效的主要原因是相关责任单位没有按照既定的路径实施项目。其中,环保部门主要归咎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显然,缺乏监督给治理项目的任意性留下了一个漏洞。
俗话说,建立一个制度容易,但要遵守却很难。对中国而言,环境合规不仅是一个亟待实现的目标,也是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其中,中央环境保护监督体系是加快地方政府环境合规性的有力手段之一。正因为如此,地方环境治理工程出现了许多问题,但显然,这不应也不能成为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要约束手段。毕竟,中国幅员辽阔,存在各种生态和环境问题。如果地方政府不再采取行动,仅仅依靠中央监督是远远不够的。
笔者认为,从长远来看,随着防控环境的改善,依靠成熟完善的司法体系来强制执行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进而确保企业依法办事,主管部门依法执法是经济社会发展成熟文明的重要标志。然而,目前,在促进环境合规的迫切需要下,中国迫切需要找到有效的替代方案。目前,一方面,中央政府加强监管,约束地方政府践行环境守法要求;另一方面,吸引各行各业的广泛参与,将环境管理与促进环境守法结合起来,也是促进环境守法的长效机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毕竟,加强约束是实现我国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目标的关键。
标题:强化监督约束是 生态环境治理目标达成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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