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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2018年改革计划将严格执行。根据2018年年度改革实施计划,今年新的改革实施面积将超过7900万亩;“十三五”期间,新增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区和去年批准认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都要纳入年度改革实施计划,率先进行改革;鼓励奖励和补贴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可选择现金返还、水权回购、节水设施购买奖励和用水优先等方式,调动用水户节约用水的积极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厅(局、委、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8〕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以下简称《意见》)的各项安排,进一步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力度,做好2018年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定不移地不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农业节水和可持续发展,是坚持节水优先、平衡空、系统治理、双管齐下的必然要求,不仅是现实需要,也是长远发展的需要。自《意见》发布以来,各地积极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大胆探索从点到面,协调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激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理保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截至2017年底,中国改革实施面积已达到5200多万亩,改革实施范围稳步扩大,节水效果开始显现,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做法和经验。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各地改革进展不均衡,“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没有得到充分落实,一些地区的改革没有得到很好的理解,改革账户没有建立,实施方案不够详细和实用,改革激励机制不完善,影响了改革的进展。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不仅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改革涉及面广,难以推进,需要长期努力。当前,改革正处于突破和布局的关键阶段。各地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服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农业节水工作的“牛鼻子”。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着眼当前,着眼长远,把握重点,统筹规划,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落实2018年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农业
二是基准表,抓紧落实2018年各项改革任务
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意见》和《标准表》确定的改革目标和任务,根据《关于继续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市〔2017〕1080号)提出的“十三五”期间改革的具体要求,详细落实2018年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大胆创新,突出改革重点,推进农业节水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严格执行2018年改革计划。根据各地区2018年年度改革实施计划,今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超过7900万亩(各地区计划新增改革实施面积见附件)。各地要尽快将规划的新区分解为具体的市、县和灌区,并落实到具体的地块上,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见实效。计划中的新改革实施领域的实施将成为2018年改革绩效评估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抓紧重点领域改革。“十三五”期间,新增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区和去年批准认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都应纳入年度改革实施计划,率先进行改革,努力创造改革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田水利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应当同步进行,建立促进农业节水的制度和机制。大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1000亿斤粮田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要同时推进机制建设,明确将计量设施建设和相关机制建设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在水资源短缺和地下水超采的地区,应加大工作力度,如果农田水利设施完善,应首先完成改革任务;如果设施不完善,应加快解决薄弱环节,尽快推进改革。
(3)因地制宜设计改革方案。综合考虑当地水资源、种植结构、耕作方式、经济发展水平、用水习惯等因素,借鉴成熟的改革经验,按照分类政策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形成适合当地情况的改革模式。在计量设施建设中,要合理细化计量单位,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配备计量设施。您可以选择计量水槽、水堰、水计量秤等设施或“以电代水”来满足基本的计量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信息管理方法实现精确计量;在项目管理和保护模式上,可以因地制宜选择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用水管理单位专业化管理和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模式,建立健全农田排灌设施管理和保护体系;在定额管理方面,要根据当地水资源禀赋合理制定和修订农业用水定额,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要严格核定用水定额,引导农民科学灌溉;在农业水价方面,必须抓紧制定水价调整方案,合理把握价格调整幅度和节奏,在用户承受能力较强的缺水地区和地下水超采地区,将水价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并有条件地提高到全成本水平;在资金筹集方面,要多渠道、多方式落实资金,特别是要加强对现有财政补贴和项目资金的整合和统筹使用,鼓励将奖励资金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在节水激励方面,可以选择现金返还、水权回购、节水设施购买奖励、用水优先等形式来调动用水户的节水积极性。
(四)推进改革的实施。坚持“先建设机制,后建设项目”,以水价机制为核心,以奖励补贴机制为保障,以工程和计量设施建设为硬件基础,以“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为制度基础,以工程管理和保障机制为重要支撑,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形成促进农业节水、避免单兵突进的政策合力。要充分利用设施节水、农艺节水、管理节水等措施腾出的/0/房,及时推进水价改革,合理调整农业水价,避免新的历史债务。在提高水价的同时,必须促进设施、农艺和管理方面的节水,节省劳动力和时间,增加生产和收入,并建立精确的补贴和节水激励机制,以免增加农民的整体负担。
第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强统筹能力,细化落实责任,加快完善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有效激励和监督到位的改革工作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
(一)建立改革台账。要尽快对全省(区、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行全面调查,梳理种植结构、灌溉方式、工程现状、计量设施、水权制度、管理保护模式、供水成本、水价水平、水费征收现状、财政补贴等。明确改革的总领域和相应的改革任务,在2018年底前完成改革账户的建立,并将相关数据录入水价改革信息。
(二)规范规划。今后,各地要在当年12月底前正式下达下一年度的改革实施方案,并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以下简称“四部”)。年度改革实施计划应明确当年新的改革实施区域,包括当年新增的所有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和去年批准认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域,并将改革实施区域分解为市、县和具体灌区;要制定今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给出量化指标,明确时间节点,全面落实改革责任。
(三)加强检查和监督。四部门将根据2017年绩效评估工作情况,研究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改革绩效评估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评估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继续发挥关键联系系统的作用。今年,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重点关注四川和甘肃,财政部将重点关注湖南和广东,水利部将重点关注山西和福建,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将重点关注黑龙江和云南;各地也要建立省级部门与改革市县的重点联系制度,定期深入基层改革试点地区,引导和督促地方政府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
附件:各省(区、市)计划在2018年增加改革实施面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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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发改委发文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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