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96字,读完约3分钟
记者朱文斌编辑祝建华
“在一线城市中,广州是第一个推出金融扩张和开放专项政策的城市。”9月5日,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邱义通在《关于扩大金融开放、提高广州金融国际化水平的实施意见》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发布实施,明确提出了10大任务,包括:放宽外资准入限制、降低港资澳资金融机构进入门槛、支持试点业务发展、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审批、营造优质金融经营环境、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外资金融机构服务、加强外资金融机构人才服务、促进国际金融交流与合作。
根据《实施意见》,广州将取消对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保险公司的境外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力争加快取消证券机构的境外持股比例限制;大大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此外,我们将与港澳共同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依托广东自贸区南沙区,积极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工作,争取nra账户业务创新先行先试,开辟离岸在岸资本渠道。
邱怡通表示,《实施意见》主要有四个亮点:一是利用好两个金融改革创新平台开展创业试点业务,即依托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在人民币跨境业务、绿色金融试点等领域开展创业试点;二是充分发挥补充协议和cepa相关规定的政策优势;第三,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第四,优化环境,大力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发展。
“cepa第十补充协议出台后,广州积极对接港澳金融机构,争取合资券商落户。先后责成粤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粤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英证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材料。”邱怡通透露,目前,广东金融集团计划率先在南沙自贸区设立一只新的粤港证券交易所,目前正等待证监会的审核。
此外,广州第一家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广州萨夫兰肇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楠建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钧粤港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南沙区第一家、第二家中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已落户南沙。
“目前,广州正在制定对外开放的负面清单,进一步推进权力下放,继续推进‘多证融合’,简化行政手续和材料,优化外资金融机构程序,缩短审批时限。”邱怡通表示,下一步,广州金融将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立足点,深化广州金融机构对外开放水平,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金融机构对外开放政策,鼓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广州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广州外资金融机构加强跨境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鼓励外国投资者利用股东资源和专业优势进入各金融领域,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标题:广州出台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实施意见
地址:http://www.boaoxuexiao.com/bqxw/130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