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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2008年3月16日发生的“北海女律师被杀人事件”,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危害律师妻子的被告人万诚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
万诚被告于2007年2月与在北海市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妻子崔某结婚。 2008年3月16日凌晨,万诚被告在家和妻子崔某为生活琐事吵架。 愤怒的被告人用枕头压住崔姓面部,导致崔姓机械窒息死亡。 被告万诚为了消除痕迹,把妻子的遗体转移到厕所,用菜刀把遗体拆开,分成袋子包装。 当天上午,万诚被告驱车数百公里,将尸体分成两处埋在北海至桂林市临桂县两江町大坪土岭公路附近。 事件发生后,被告人万诚带领公安人员找到了受害者遗体的尸体。
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今年5月22日指定在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审理此案。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被告人万诚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夺走别人的生命,认为有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公诉机关指责被告人万诚犯故意犯杀人罪成立。 被告万诚杀了受害者崔某后,切断了受害者的头和左臂,受害者至今尸体不完整。 其犯罪行为性质极差,犯罪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必须依法严惩。 被告人在万诚审判后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但其犯罪极为严重,也没有得到受害者亲属的谅解。 因此,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了要求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用。 之后,根据法律作出了上述判决。 (岑松锷黄煜)
标题:【时讯】广西北海女律师被杀案宣判 杀妻分尸凶手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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