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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袁波因“谎言”而终止上市肯定会对其他圣股票产生威慑作用。在此之前,我国已经出台了退市制度的相关规定,但仅有这些规定是不够的,证券市场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必须是真正的。这把“亮剑”凸显了监管部门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坚定态度和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对修复市场、建设市场、发展市场大有裨益
上交所21日晚发布消息称,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珠海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袁波)被决定终止上市,而*圣袁波成为证券市场第一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而被终止上市的公司。因“谎言”而终止上市肯定会对其他st股产生威慑作用,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也将更“能涨能跌”。
事实上,早在2014年,中国证监会就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和严格执行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旨在将严重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在行业中反映强烈的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纳入退市形势。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还规定,如果因涉嫌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出现“其股票被停牌,未在规定期限内复牌”的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然而,监管是不够的,证券市场的合法化和规范化必须是真正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亮剑”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表明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坚定态度和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袁波证券市场的解禁将对其他上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起到警示作用,对市场的修复、建设和发展大有裨益。
作为新退市制度实施以来的首例,因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而终止上市,也为上市和退市开辟了渠道,有利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虽然退市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可以为股票发行登记制度等其他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改革提供良好的基础。
与此同时,我国资本市场仍存在一些避免退市的方法,如合并重组报表、虚拟净利润、财务舞弊等。目前,对这些行为的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明显不足。对于st袁波等严重违法违规的st股,要严厉打击,提高退市效率。一方面,要加强监管,严格打击造假,对公司报表进行抽样审查,坚决让相关上市公司退出资本市场,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本市场配置效率;另一方面,要依法有序开展投资者损失追偿工作。
当然,还有一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退市制度在保证市场优胜劣汰的同时,一些投资者存在侥幸投机心理,盲目追求以退市为主题的概念股,以“赌一把”的心态买入,这是极其危险的。投资者在购买股票时,应该根据宏观经济和单个股票公司的基本面做出判断。对于面临严厉处罚、没有良好业绩支撑、已发布退市风险预警的上市公司,应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因可能退市而造成资产损失。(文继聪)
编者:刘琼
标题:上市公司“能上能下”的资本市场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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