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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7月26日电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现场监管工作现已结束。生态环境部将发出通知,将问题清单交给当地政府,要求限期整改并予以公布。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十条》,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到2017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平均消除率达到60%以上。自今年5月上半月以来,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了检查组,对30个省(区、市)的70个城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它们是否符合整治要求。其中,长江经济带是检查的重点,除省会城市外,每个省检查两个地级市,其他省检查一个地级市。
通过这次现场检查,发现一些城市新发现的黑臭水体没有上报国家,有些水体实际上没有达到治理目标。此前,在70个城市中,有1127个黑色和有气味的水体被列入国家名单。检查组对报告完成整治的993个黑臭水体进行了核查,整治完成率确定为92.5%。然而,检查还发现了274个新的黑色和有气味的水体。这样,70个城市建成的黑臭水体比例为65.7%。
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博在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场硬仗的任务是在去年年底基本消除黑臭,在今年年底实现长期稳定。现在看来,任务还很紧迫,形势不容乐观。”
6月下旬,记者跟随检查组到甘肃进行检查。检查组到达后,将通过当地媒体和短信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提供举报信息;对群众当场反映的问题进行筛选和核实。通过这种方式,在一些地方发现了一些以前没有报道过的黑色和有气味的水体。生态环境部已经通过卫星遥感识别发现了一些新添加的黑色和有气味的水体。
检查员每天沿河行走,对照城市建筑管网的设计和施工图纸逐一检查,打开井盖看下面是否有水,判断水流方向,分析管网系统是否起作用,有时一天行走一次。十多公里;在污水处理厂,检查员通过观察进水浓度来判断实际污水处理率;在垃圾处理站,检查员通过阅读日常工作记录和询问周围人的意见,判断垃圾收集和处理的数量是否与建成区的人口比例相符。
在这样的工作机制下,黑臭控制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地暴露出来。通过对部分检查结果的系统分析,生态环境部认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首先,调查不够认真。众所周知,城市中存在着黑色和有气味的水体,但并没有得到明确的报道和调查,这反映出工作不够认真。
第二,源头控制的污染拦截不到位。存在非法排污口、城市污水管网不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未经处理的污水异地排放、雨污合流等问题。此外,还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超标排放和违法排放,建成区外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措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一些河流有大面积的漂浮物,垃圾随意堆积在河岸上。垃圾渗滤液容易随雨水进入污染水体。
第四,内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一些河流中,污染严重的泥沙没有得到有效清除,经过河道整治后仍有大量泥浆周转,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第五,在一些地区,反弹的风险很高。在一些地方,水转移和污染冲洗和紧急加药;有些地方,河水被淹没了,看不见,也想不到;在其他城市,污水排入河流,在河流下游修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下雨时,根本无法阻止污水的泛滥,很容易导致水体变黑。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结束后,所有黑臭现象均有反弹,群众有意见,经核实后将重新列入黑臭水体名单,并将继续督促整改。张博说:“在某些地方,如果你试图治标不治本,你可能会失去你的幻想。一旦这个问题被列入国家名单,我们将盯着最后,不会赢得这场战斗。”(记者曹宇)
编者:张嘉诚
标题:黑臭水体治理“不获全胜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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