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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指导共享护理标准的制定近日,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将结合各地探索和发展“共享护士”的经验,指导标准的制定,不断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有条件的省市已经探索了“共享护士”居家服务,解决了老年人和行动不便患者的问题,给普通人(603883,门诊单元)带来了方便,也为护理服务进入家庭提供了探索。
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护士条例》。同年,原卫生部颁布了《护士注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护士注册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管理服”的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推进护士电子注册,并逐步在全国推广,使护士注册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剧。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不断深化医疗改革的大局下,2017年确定北京、天津、广东为护士区域注册试点地区,积极开展护士区域注册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加强初级护理服务能力建设。
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推进分级诊疗和不断深化医疗改革,逐步修订完善护士执业管理相关政策。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卫生”发展的意见》,结合各地探索发展“共享护士”的经验,引导规范化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1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组建护理机构或改造部分一、二级医院,以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养老、残疾护理、康复护理、妇幼保健、临终关怀等服务供给。大力发展社区和家庭护理服务。
《意见》提出要加快辅助护士的培训。大力加强辅助护理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提高其专业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一、积极开展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患者、老年人、残疾人和母婴生活护理人员的工作技能,扩大护理服务人员队伍,拓宽社会就业渠道。同时,逐步建立护理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护理人员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护士的规范化管理,护士必须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为患者提供生活护理服务。严禁护士从事医疗保健专业技术工作,以有效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合格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理人员管理和派遣制度,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服务质量;社会保险费应依法缴纳,以保障护士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权益。
标题: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引导共享护理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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