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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16日上午,比亚迪(002594)发布澄清公告。公司表示,最近注意到一些媒体刊登或转载了关于公司的虚假报道,涉及公司2018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李娟等人利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引起了一些人对公司的质疑,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公告澄清了以下四点:
1.网上发帖的李娟和陈震宇不是比亚迪的在职或退休员工,也不是比亚迪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比亚迪从未授权上述人员以比亚迪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也从未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
2.比亚迪及其子公司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的印章未借给李娟或遗失,李娟以比亚迪和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中使用的印章为伪造。
3.李隽利用比亚迪员工身份和伪造印章与外国签订合同,涉嫌犯罪。比亚迪已经向警方报告了上述事件,警方也介入了调查。目前,李娟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4.李娟的上述行为损害了相关方的利益,也给比亚迪的声誉带来了很大损害。比亚迪作为受害方,将积极配合各方警方调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标题:比亚迪对李娟等人冒用公司名义展开业务相关报道进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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