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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消费者苏先生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2013年初,相关部门奖励苏先生“北京广巨富企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购物卡5000元。苏先生从来没有用过购物卡,因为他家的位置比较偏远,商业设施不完善,购物也不方便。2018年,他使用广聚富卡时,发卡机构以到期为由拒绝付款。同时,发卡机构没有接受重新激活或余额查询的上诉。消费者苏说,他多次联系发卡机构,但对方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的相应措施,甚至停止接听苏的电话。
消费者苏先生告诉自己,他的卡应该有5000元的余额。对于发卡机构要求苏先生必须提供购买者信息(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苏先生认为不合理,相关信息应在发卡机构。
中国消费者协会支持消费者对弗卡广聚提起诉讼。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的是,消费者只有一张购物卡,却不能证明购买者或购物卡的初始限额或余额。经营者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消费者往往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难以证明。
针对这种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消费者有权利主张,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经营者不积极配合消费者解决问题,设置障碍,推诿拒绝,中国消费者协会将采取措施,如采访礼品卡发卡机构,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目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已指定其律师团体成员蒋朝峰律师处理此事。
标题:中消协:支持消费者对广聚福卡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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