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介绍,2018年5月31日至6月30日,第一届中央环保督察团(以下简称督察团)对河北省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审查”,安排了空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形成了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检查组于2018年10月18日向河北省委、省政府反馈。
检查人员表示,河北省非常重视这项“回顾”工作,在监督的同时进行变革,并推动大量群众解决生态和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8月31日,检查组交办的4721个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解决。责令整改3728处;立案640件,罚款4677万元;58起案件被立案调查,106人被拘留;114人接受了采访,613人被追究了责任。
检查人员指出,虽然中央环保督察在河北省的整改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部分地方和部门督察的整改态度仍不够坚决,责任落实和措施推进力度仍不够,甚至存在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等问题。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空气污染治理工作需要长期克服困难。
结构和布局污染问题仍然严重。2017年,全省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为0.87吨标准煤,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7%。石家庄市产业结构调整和重污染企业搬迁进展缓慢。2017年底前,石家庄市政府没有完成降低65万吨焦炭产能的任务;城市“火电围城”问题突出。目前有25家火力发电企业,65台,年耗煤量近1800万吨。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省会城市之一,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的调整计划;陶瓷企业未能推进“煤制气”,石家庄市赞皇县政府擅自将任务完成时间推迟至2018年底。邯郸市“城市钢厂”的污染问题需要整体推进。主城区邯郸钢铁公司对主城区pm2.5的贡献率约为20%。就环境空气体质量而言,唐山长期位居中国前五名,因此进一步降低钢铁产能、调整产业结构迫在眉睫。
煤炭控制仍然不够。2017年,河北省煤炭消费总量为2.75亿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83.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3个百分点。张家口和衡水的煤炭消费量分别比2016年增加了47.5万吨和8万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省内煤炭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承德的四个检测站中有三个从未进行过煤炭质量抽样检测。工商部门未能监督劣质散煤的处理。自2016年以来,衡水、邢台、沧州和保定已发现数百个不合格煤样,但实际没收的煤炭总量仅为400多吨。
交通结构污染控制滞后。2017年,公路和铁路运输分别占全省货物运输总量的92.6%和7.4%。机动车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日益突出。中国重型柴油车达到57.2万辆,比2015年增长37.2%。没收和处置劣质石油产品的责任不明确。2016年至2017年,邯郸市共发现912批不合格油品,劣质油品从未被没收和处置;保定市共发现560批不合格油品,仅没收1吨劣质柴油。另外,根据全省秋冬季“1+5”攻坚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平均降尘控制目标为9吨/月?平方公里。2017年,石家庄、唐山、沧州、邢台、衡水等城市未达到目标要求,唐山和沧州的降尘量没有下降,而是逐年上升,分别达到13.4吨/月和12.5吨/月?平方公里。
检查专员要求河北省委、省政府加快调整空空间格局,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与污染作斗争,加快在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方面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应根据法律法规追究严重责任。对于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应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明确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准确、有效地进行问责。
据了解,2018年5月30日至7月7日,6名中央环保检查员对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10个省(区)的中央环保检查员进行了“审查”,同时安排了相关领域的专项环保检查员。从10月16日起,各检查组将陆续向有关省(区)反馈“回顾”和专项检查意见,同时移交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文件。(石林)
编者:张嘉诚
标题:河北省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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