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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审判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共平台开通,全国3525家法院和10759家人民法院实现了“一网”办案。电子诉讼和其他基于信息的手段减少了人们的旅行,节省了诉讼费用。大数据应用继续推进,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建成。随着世界上第一家互联网法院在浙江杭州的成立,“互联网加”司法成为提高司法效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新途径。
传统的司法活动强调审判的现场和个人经验。过去,当事方需要在法庭上做口头陈述,法官需要当面询问当事方,然后才能审理案件。当今,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借助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一些传统司法活动中的“眼见为实”要求得以实现。随着技术应用成本的降低和政策支持的增加,智能法院在我国许多地方发展迅速。这些智能法院在保证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为促进诉讼效率的进一步提高,更好地服务和便利群众发挥了重要作用。
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司法效率,解决案件多法官少的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公正,已经成为推动新时期司法工作展现新气象和新成果的重要方向。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借助微信小程序推出了移动审判模式——浙江省微型法院。小额法院为公众提供全天候、零距离、无障碍的诉讼服务,当事人不再受空时间的限制,可以用手机打官司,从而再次实现“互联网+”法院的升级。在微观法庭平台上,当事人可以实现网上立案、证据交换、庭审和判决执行。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不再依赖于传统审判模式所需的固定场所和设备,同时克服了计算机终端在线诉讼的各种硬件和场地限制。此外,许多在线法律工具都有需要下载和安装的特殊应用程序,这会消耗时间和流量。微法院不需要下载独立的应用程序,而是以微信小程序为载体,实现按需使用,这样更简单、更高效。
目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精神,法院在进行网上审判时,必须在网下送达判决,整个网上诉讼无法实现。判决、裁定、调解书等的理由。不适用电子服务是为了防止外人冒充当事人、文件被篡改、当事人无视甚至拒绝为他们签名等。在实践中,人脸支付、指纹认证等身份识别技术已经应用于电子商务等领域。成熟的即时通讯工具比传真和电子邮件更容易验证人的身份。利用互联网身份认证技术识别收件人身份,可以消除网上投递的风险,为实现整个网上诉讼提供技术可能性。借助技术手段,网上交付还可以具有留下痕迹、监控和确保文件不被篡改的优点。利用即时通讯功能,可以在交付过程中实时实现在线沟通,有助于提示当事人接受法律文件,提高交付成功率。同时,在线交付和离线交付之间没有矛盾。当司法官员发现网上交付风险太大或当事人拒绝合作时,他们可以随时切换到网下交付。在这方面,有巨大的司法创新。
随着互联网法院、微型法院等“互联网+司法”模式的普及,中国将在司法创新领域逐步走向世界前列。在科技提高司法效率的背景下,司法智能建设已经成为推动形成一个开放、动态、透明、便捷的阳光司法机制的重要内容,使人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享受到真正的便利和效率。因此,有必要在运用创新技术的同时,进一步推进诉讼规则的创新,在诉讼模式的创新上迈出坚实的步伐,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作者: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
人民日报(2018年8月20日07版)
标题:新知新觉:运用信息技术提升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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