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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8月21日电(记者范浩天)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有关部门获悉,武汉市将成立一个容错纠错评议委员会,凡在改革创新中犯错误,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社会影响的干部,均可申请免除相关责任。日前,武汉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承担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10种免责情形,鼓励干部承担责任,“轻装上阵”。

武汉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办法

这些情况包括:在推进综合创新改革试验和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改革过程中,由于政策不明确或缺乏经验而导致的探索性失误;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创新工作存在一定的失误或偏差;在促进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或优惠政策时,由于市场风险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未达到预期效果;在推进“四水联合治理”和城市亮点工作中,为了抓住机遇,节约资源,造成了一定的失误或矛盾;在深化“配送服务”改革中,为了提高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实行了空缺受理和审批,事后积极办理手续;在解决工程项目、信访积案等历史问题时,采取必要的非常规措施来化解矛盾,带来一定的风险;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决策失误,然后主动消除影响,挽回损失;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大胆使用勇于改革创新、工作方法不到位的干部;在改善民生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对上级的统一部署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实践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武汉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办法

该办法提出成立武汉市容错纠错评估委员会,直接受理城市管理干部的容错纠错申请,组织调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成立各级委员会,形成全市统一领导下的容错纠错工作体系。

武汉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办法

《人民日报》(2018年8月22日,第11版)

标题:武汉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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