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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付一,不用押金也可以住。”最近,北京一些房屋租赁机构推出的“无信用押金”租赁模式吸引了许多租户。据记者调查,这种租赁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已经演变成了分期付款贷款,大多数租户不应该轻信,否则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报道,我爱我家的(000560)翔宇推出的“零支付”业务。消费者将储蓄卡作为担保,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向指定银行申请贷款。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一次性将租户支付的租金总额转给我家,消费者每月向金融公司支付房租和5.8%的“服务费”。这样,房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钱。客户办理分期贷款时,需要在“开户”页面授权500万元的资金托管限额,输入银行卡号码,设置存管交易密码,确认存管交易密码,完成相关操作。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曙光认为,中介公司隐瞒客户贷款事实是欺诈行为,容易引发纠纷。
低于5000元的租金需要500万元授权存管金额,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潘和林认为,就产品而言,信用租赁是以消费者的芝麻信用价值作为信用担保,不需要其他担保环节。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事务研究所研究员李表示,贷款租房的初衷是为了帮助资金紧张的租房者。目前,信用租房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信用认证,信用认证来源于大数据分析,将传递到租赁交易的公共平台,供租赁方参考;二是消费金融服务,相关用户的租赁贷款需求通过此类租赁平台实现;第三,电子化运营,主要是互联网平台的功能,有利于后续此类交易和公用事业配套服务的便利。
李认为,信贷租赁需要监管。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普及相关知识,增强公众对信贷租赁的认识,警惕信贷租赁背后的消费陷阱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防止其成为非法贷款中介机构;还需要规范信贷租赁平台。
戴曙光认为,消费者有权知道,而租户作为消费者,有权充分了解租赁服务的真实情况。在生活中,商家经常利用信息不对称来欺骗消费者,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李提醒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随着信用‘实现’渠道的增加和失信惩罚渠道的扩大,消费者需要不断提高消费信用意识。当用信贷租房时,他们需要认识到企业的资质,在签订合同时要更加谨慎。同时,通过各种渠道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在出现问题时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李对说道。(经济日报记者蒋鹏)
标题:租房免押金是陷阱:"押零付一"模式实为分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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