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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9月19日电(记者徐顺达)“梁白泰烈士是中国苏联第一位红色宪法起草人,也是红色政权反腐败的先驱。他的事迹在新昌人民(603883,医疗单位)中广为流传,他的精神鼓舞着家乡的干部和群众继续前进。”浙江省新昌县新林镇纪委书记柴浩刚说。
梁白泰,1899年9月出生于浙江省新昌市新林乡茶林村。1918年考入浙江第一师范,1920年冬季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他是中国最早的共青团成员之一。
1921年,梁白泰、、任、等人相继赴苏联,1922年考入莫斯科东方大学,同年年底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4年毕业后,梁白泰被分配到海参崴工作。1927年底,梁白泰被调到勃利(今哈巴罗夫斯克),任中国工人远东指导员,负责中国工人远东和中国共产党的工作。此后,他被派往勃利省法院担任法官,从事革命法律研究和司法工作。
1931年5月,新生的苏联政权迫切需要自己的法律人才,并承担了这一重任。梁白泰秘密回国参加国内革命斗争,9月份到达中央革命根据地。
同年11月7日,中国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梁白泰出席会议,当选为大会主席团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大会通过了梁白泰起草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工农群众制定的第一部红色宪法。
代表大会前后,梁白泰还参与起草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和《苏维埃政府组织法》。
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梁白泰一直从事临时政府的司法工作。他与何叔衡共同开展了建立苏维埃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的工作,先后担任司法人民委员会副部长、内政部副部长兼代理部长、临时最高法院法官、临时检察长、司法人民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在临时政府成立后的短短两年多时间里,梁白泰组织制定了《革命法庭条例》、《革命法庭工作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看守所章程》、《审判程序》等十多部法律法规,对苏维埃政权的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梁百泰还亲自参与了案件的审理,参与了多起重大反腐案件的审理。1932年5月,临时最高法院重新审理了瑞金裁判谢步升死刑上诉案,由梁白泰担任审判长。这是苏联临时政府成立后第一次惩治腐败案件,在苏区引起强烈震动。
1934年3月,梁白泰以最高特别法院临时检察长的身份担任公诉人,指控熊宪弼贪污渎职。此案被称为“红色中华第一大案”,董、为审判长,、张闻天、项英、等出席。
此外,梁白泰还担任过《红色中国》的代理编辑,苏联大学委员会委员,中央审计委员会委员。他的工作涉及司法、检察、民政、邮电、交通、卫生、教育、宣传和财政,为红色政权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进行了长征。梁白泰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曾任中国共产党中央支部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毅任主任)。他带领军队和人民清理战场,安置伤员,为部队提供给养,并妥善处理了大量文件和资料。
1935年3月,梁白泰不幸在突围中受伤被捕,不久在江西大禹被敌人“铁锨集团”杀害,享年36岁。
自1991年以来,新昌县党委、政府先后修建了梁白泰烈士纪念亭、梁白泰大桥、梁白泰故居和梁白泰塑像,供后人瞻仰和纪念。其中,梁白泰故居被列入新昌县文化保护单位、绍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浙江青年法制教育基地。
《人民日报》(2018年9月20日,第13版)
标题:梁柏台:红色司法开拓者(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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