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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提出了下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六项重点任务,强调要特别重视改革和授权管理制度。要选择试点,加大组织结构、经营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力度,促进国有资本投资和公司试点运行的实效。
“作为以资本经营为基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重组和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一直是本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亮点。”苏宁金融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傅毅夫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无疑将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起到重要作用:一是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将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实现国有资本的市场化运作;第三,有助于各主体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事实上,自2014年以来,国资委已经选择了10家央企进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其中包括8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2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此外,地方国有企业重组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已达89家。为进一步加快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试点改革,国务院于今年7月14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试点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翁早些时候对记者表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考虑中央企业的实际情况,努力完善中央企业改制重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方案,研究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纳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范围。预计强度不会低于第一批。
那么,下一批两类公司试点扩张的亮点是什么?
傅毅夫认为,进一步发挥投资公司的优势,在解决产能过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取得更大成绩是可能的;权力下放能否进一步实现,管理人员的选拔和聘用、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员工工资总额的审批,更多的是授权给企业和分支机构;能否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的市场化运作,如通过资金运作激发社会资本、引导国有企业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国有股阳光流通等,有望成为主要观点。
标题:两类公司试点将扩容 专家称有三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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