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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昨天,中央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互联网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适用范围、基本义务和监管责任等方面规范了互联网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
明确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依法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
设定基本义务。一是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内部控制机制。从业人员应遵循风险导向,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则,制定和完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控制度。
第二是有效识别客户。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则,收集必要信息,采取合理措施识别和验证客户的真实身份,利用从可靠渠道获得的信息或数据,以可靠方式及时确定和调整客户的风险水平。如果对之前获得的客户身份数据有疑问,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第三,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从业人员应落实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控系统,定制交易监控标准和客户行为监控程序,根据合理怀疑报告可疑交易。
第四,对恐怖主义相关名单进行监测。从业人员应对恐怖主义相关名单进行实时监测。如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其交易对手、资金或其他资产与清单相关,应立即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依法对相关资金或其他资产采取冻结措施。
第五,保存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从业人员应妥善保管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产生的信息、数据和资料,以确保每笔交易能够完整复制,相关工作能够追溯。
确立监管责任。根据《管理办法》,员工应当依法接受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督和反洗钱调查,并依法配合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
标题:一行两会为互联网金融“双反”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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