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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万亿美元的消费金融行业来说,今年最令人担忧的无疑是重启和加快许可审批。
2015年和2016年分别有4家和7家消费金融公司获准建设,但去年只有一家。这意味着,尽管申请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数量已经达到两位数,但最终通过海关检查的公司寥寥无几。
今年,厦门金美辛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和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相继获批开业,使得觊觎消费金融牌照的资金重燃热情。
《证券时报》记者通过多方采访了解到,2018年消费金融牌照审批的重启和加快与两个背景有关:一方面,空.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的力度今年4月11日,中国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了今年金融开放的十多项重要举措,包括取消对银行等机构持有外资股比例的限制,鼓励在信托、消费金融、金融租赁等银行和金融领域引进外资。
另一方面,消费逐渐成为刺激经济增长的重要载体。今年8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效率的通知》,提出支持和鼓励发展消费金融,支持消费信贷。这是自2017年11月发布新的现金贷款系列法规以来,监管机构首次明确表示高度认可消费金融。
巨大的蓝色海洋和可观的资本回报吸引了各种各样的资金。据记者不完全统计,除了已经开业的22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外,2016年以来,相关资本方披露,拟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已达12家,发起人主要是银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可预见的未来,2016年和2017年分批申请消费金融公司的大多数股东仍在等待。
那么,哪类申请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更有可能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呢?
据记者调查,首先,符合条件的外国股东如果选择国内企业申请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将会更受欢迎,因为这符合当前金融开放政策,而事实正是如此。今年,第一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诞生了。
其次,消费金融公司与小额信贷公司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提供小额贷款,但最大的区别在于情景和资金的具体用途。“没有消费金融就没有场景”,这意味着鼓励有场景的消费金融。因此,如果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拥有丰富的情景,他们更有可能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比如新成立的厦门消费金融公司,股东方是国美控股,国美的零售店遍布全国,可以为消费金融公司提供丰富的场景。
相反,什么样的股东会被排除在外?
在今年8月中国保监会发布的相关文件中,12条关于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细则规定,除了参与股东的收益表现和资本实力要求外,不允许出现以下情况: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不透明、核心主业不突出、业务范围涉及行业过多、现金流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杠杆比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一位来自某城市商业银行的人士告诉记者,一些有意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不符合中国保监会新的设立规定,存在缺陷,导致执照申请延迟。
例如,打算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包括HNA子公司,HNA近年来陷入债务偿还困难;拟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拥有p2p子公司,存在赎回风险。所有这些导致了他们参与的消费金融公司尚未获得批准的事实。
标题:消费金融牌照审批提速 哪类股东能闯关夺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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