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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有必要探讨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减税的初衷,让全社会都清楚地感受到。宏观上,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反映减税效果的机制,但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机制。
下一次大规模的减税和减费措施将会出台。
10月7日,财政部部长刘坤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2018年的减税和减费预计将超过1.3万亿元,超过年初设定的1.1万亿元的政策目标,“我们仍在研究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明显的减费措施。”
“目前,减轻宏观税负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政策主张,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中国税务学会会长、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学教授杨伟华在接受《时代周刊》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的减税政策主要是出于两个考虑:一方面,减税是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当经济下滑时,有必要通过税收刺激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减税刺激经济发展已成为世界趋势。
合理宣传减税政策很重要
时代周刊: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推行减税政策。例如,2016年,中国开始实施新房地产进项税额减免,这实际上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减税政策,但效果反应缓慢。如何从整体上区分和对待减税的短期、中期和长期影响?实施减税决策时,如何解决居民实际感受与名义税负之间的差异?
杨卫华:本世纪初,我国就提出了减税的政策导向。此前的税制改革是为了保持原有的税收负担。自2003年以来,提出了优化税收结构和结构性减税,以实现最终的减税,并通过增加和减少来促进经济发展。
政府减税后,企业感觉不明显的原因有很多:第一,不同的企业得到不同的利益。一般来说,他们得到好处时不说话,但得不到好处时也不说话;第二,一方面,一些减税政策没有付诸行动,另一方面,税收确实减少了,但费用可能再次增加;第三,我国一直实行价格内税,价格与税收相结合,但没有明确显示价格外税,这使得一些减税措施不直观可见,人们得到好处却不一定感觉到。例如,增值税已从17%降至16%。买方实际上受益了,但没有感觉到,因为他没有告诉买方下跌1点和不下跌有什么区别;或者国家下降了一个百分点,但市场价格没有变化,买方没有受益,利益被一些企业的中间环节带走了。因此,我建议商品的价格、税收和什么税都要标明清楚,这有利于人们对税收制度的接受和加强对政府收入的监督。
此外,我们需要探索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减税的初衷,让整个社会都能有明显的感受。宏观上,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反映减税效果的机制,但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机制。
《时代周刊》:我们当前的减税政策体系需要改进什么?
杨卫华:为了在中国降低税费,我们必须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顶层设计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首先,通过研究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减税的数额、目标、措施和方法;第二,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将顶层设计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逐级总结,及时分析跟踪减税效果是否达到目标,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第二,减税的总体设计应获得社会共识以及企业和人民的理解。有必要进行政策宣传和社会讨论,使每个人都能了解政府这样做的好处、问题和好处,宣传必须现实、适当、积极和合理。以营改增中的交通运输业和交通服务业为例。当时,一些企业反应非常强烈。运输公司缴纳的原税属于运输业,营业税按3%缴纳,车站等服务部门按5%缴纳。营改增后,原征收5%营业税的企业增值税税率改为6%,原征收3%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改为11%。有些企业认为负担增加了,但实际上这是合理的,因为原来5%的税率指的是6%的企业,而3%的运输业指的是11%,但有许多投入扣除,例如,买车可以扣除17%。这是宣传不充分造成的误解。
第三,我们应该注意,减税并不意味着税收总收入不增加,税收总收入的增加并不意味着税收减少不发生。从国家角度看,如果规模不变,减税后总税收不应增加。然而,减税也是可能的。同时,由于规模扩大,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税收征管力度加大,税收总收入可能不会减少,在宣传时应明确。
第四,减税的方式要多样化,各种措施要形成一个减税体系,要协调使用。降低税率是一项重要且必要的措施,但不要只关注于降低税率,缩小征税范围、增加R&D费用的扣除、再投资退税和增加出口退税都是减税措施。
第五,明确减税的目的:促进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的发展,促进税负公平。只有公平才能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合理竞争。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包括良好的税收环境。
税率的改革和降低将逐步实施
《时代周刊》:企业和居民应该清楚地感受到大规模的减税。首先,应该确定和强调减税的规模。一些专家认为,我们应该在五年内首先制定一个5万亿元的减税计划。你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5万亿元的减税幅度大吗?
杨卫华:我同意先确定减税的规模。五年内5万亿元的减税计划意味着每年减少1万亿元,但是用什么标准来衡量1万亿元呢?有不同的意见。另外5万亿元是怎么计算的?至少有两种不同的算法,一种是基于基准年,然后制定政策来计算五年内损失多少。如果你不进行这种改革,你可能会得到5万亿元以上。我同意这一点。练习;也有一个简单的认识,今年将减少1万亿元,与去年相比,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时代周刊》:最大的税种增值税仍将是下一步减税的主要力量。从2018年5月1日起,17%和11%的增值税税率将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今年减税会再次增加吗?从社会反应来看,一次性降低2个百分点的效果要比一次性降低1个百分点的效果好。在你看来,税率会在一年内一次降低2个百分点吗?
杨卫华:有人认为营改增的目的是为了减税,但我不这么认为。营改增的目标是优化税收结构,实现减税。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今年增值税不会再降了。如果要削减,最好从明年1月1日起一次性削减2个百分点。1个百分点的效果不明显。此外,税收需要相对稳定,过于频繁地减少税收是不好的。
不过,今年可以从其他方面努力。一是改变目前出口退税中税率高于退税率的不合理现状,实行出口零税率政策,让产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从而提高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第二,适当调整增值税的计税基础。在增值税的应税价值中,消费税不再包括在内。现在是成本+利润+消费税的价格。如果消费税被移出,应税价值将降低,缴纳的税款将减少;第三,减税改革可能不完全是减税,但人们有必要看到减税的效果,并严格实行价格和税收分离:明确投标价格和税收,让买家知道,国家以这种方式征税,即使商品价格上涨,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减税。
《时代周刊》:除了降低税率,增值税的下一个减税方向是将税率分为三个等级(6%、10%和16%)。如何合并两个齿轮?有专家认为,该政策最早将于10月出台,预计“16%,10%合并到12%”的概率最高。你的意见是什么?增值税税率是一步一步降低还是逐步降低?
杨伟华:除了出口退税的零税率外,中国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6%、10%和6%。现行税率存在两大问题:第一,税率偏高。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比重较大,不利于税收的调节。流转税是按比例征收的,富人和穷人都一样。谁花得多,谁就要付更多的税,而比例税率本身是递减的,这对高收入人群有利,对低收入人群不利。这不公平;第二,税率太高。根据增值税的原则,采用销售税-进项税=应交税金的方法,单一税率是最科学的,不存在超额扣税或超额扣税的问题,因此将其降低为两个等级更为合适。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我个人认为最合适的税率是12%和6%:下降幅度太大,财政难以承受,如果定得太高,企业很难发展。因此,税率目标阶段应长期调整,逐步实施。第一档应该从16%调整到14%,然后再调整到12%;一档从10%调整到8%,然后再调整到6%。逐步实施有两个好处:一方面,它不会对国家财政产生太大影响;另一方面,市场容易适应,有利于稳定市场秩序。
一项税收应该受到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限制
《时代周刊》:除了增值税,中国企业缴纳的另外两种税是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其中,一些专家建议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下调至20%。这个建议可行吗?一次性削减5个百分点合适吗?
杨卫华:目前,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低税率为20%,一些小微企业缴纳10%的税款。企业所得税是改革后的税率。与流转税相比,矛盾并不那么大。未来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改革。首先,空.将降低税率然而,目前将25%调整到20%是不现实的。为了减税而减税是不可能的。政府应该提供公众也需要的公共产品。我建议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可以从25%调整到23%,从20%调整到18%,两者各降低2个百分点,其余减半。显然,15%甚至更低的税率将继续对高科技企业实行;二是适当扩大小微企业认定范围。小微企业可以起到快速扭转局面的作用,也是为人们生活提供日常必需品的企业,是解决就业最重要的场所;最后,如R&D费用,我们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扣除比例,以前是150%,然后提高到175%,可以考虑提高到200%。
时代周刊:再看看消费税。目前是调整消费税项目和税率的好时机:消费税范围过宽、税率过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消费升级。11月,首届中国进口国际博览会将举行。有没有可能借此机会大幅降低消费税?
杨伟华:消费税能缩小征税范围和税率吗?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目前消费税的范围可以缩小----除了化妆品等个别项目----目前没有可以缩小的空空间。此外,消费税应由含税价格改为不含税价格,然后调整税率,以降低部分税目的税率。
《时代周刊》:个人所得税法刚刚修订,但仍有空仍在不断修订中。社会一直期待综合收入最高边际税率下调45%。在剩下的三个月里有可能实现这个期望吗?最高税率会减至35%吗?
杨卫华:这一轮个人所得税制度已经改革。我认为将基本费用扣除标准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是科学的,因为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房租、赡养老人在内的特殊附加扣除已经单独扣除。但是,注重指标管理是科学的,即根据价格的上涨增加金额。
我一直反对45%的最高边际税率。目前,45%的税率已经成为一些国家攻击我国税收负担的目标。同时,高税率也影响了我国高素质人才的有效引进。我个人更倾向于进一步改革,即将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5%-35%(5%、10%、17%、2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累进性不是相等而是扩大,即收入越高,税率差距越大,有利于高收入人群的调整。此外,如果每月的金额超过一定的金额,也可以考虑收取奖金。
减税和减费应该同时进行
《时代周刊》:一些专家认为,为了使减税政策有效,任何增税政策都不应该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出台。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杨伟华:我完全不同意不应该出台增税政策。税率可以不提高,但税目可以调整。例如,即将出台的房产税可以将城市土地使用税与一些相关税种结合起来,扩大征税范围,这将对一些纳税人减税,但对另一些纳税人增加税收。
目前只对商品房征税,可以考虑扩大到一些非商品房,包括国有部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非商品房。此外,家庭住房税不是对所有住房都征税,应根据不同地方的不同情况制定标准。以上海为例,可以认为人均前60平方米是无税经济适用房;考虑到还有改善的住房,第二套减半,其中30平方米不征税;第三套是依法征收。在我看来,那些超过第三套房的人也可以考虑渐进式收藏。他们居住的地方越多,缴纳的税款就越多,从而改变了“有些人没有房间住,许多房子没有房间住”的现状。开发商一年未使用的土地也要缴纳房产税;如果建成的房子两年没有出售,房产税仍将缴纳,从而改变供需矛盾,有效抑制房价上涨。然而,应该注意的是,通过税收来改变房价是不现实的,降低房价更是不可能的。
《时代周刊》:减税和减费意味着国家税收的转移。除了减轻企业和其他社会主体的负担外,减税和减费政策的设计还应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如何在保证金融正常运行的同时,大规模降低税费?
杨伟华:政府应该考虑双方的关系。首先,考虑需求和可能性之间的关系。在任何情况下,减税的需要是无限的,但也可能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应该根据可能性来考虑这种需要。因此,政府应该明确减税的幅度和方式。首先,政府应该坚持公共财政。税收不是主要用于经济建设,而是为经济建设提供基础。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而经济建设应主要由企业提供;第二,坚持减少政府支出,把减税和政府削减结合起来。只有通过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政府部门和节省开支,否则减税将难以实现目标;最后,减税不能无限期减少,而应该适度减少。
第二,减税和减费同时进行。在我看来,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减费而不是减税。你为什么这么说?首先,因为中国的宏观税负很高;第二,税收是依法征收的,所以很难说收费。现在中国有多少种费用?谁也说不清楚。这些费用中的大部分都不是法律规定的。如今,企业的负担越来越重,最根本的是费用,而不是税收。简单地强调减税可能导致一个结果,即依法征收的税收减少。如果政府入不敷出,可能会增加收费,增加企业和人民的负担,这是值得警惕的。
标题:杨卫华:为企业减负应减税降费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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