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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丹丹编辑黄蕾
近日,《上海证券报》记者从监管机构获悉,第一批关于同业拆借借款人恶意逃废债务的信息近日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中心和100家银行的信用信息中。上述两家机构的相关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这意味着,连接到信用信息中心系统的3000多家金融机构和连接到100家银行信用信息系统的241家机构将掌握这些恶意逃债的p2p“老赖”的信息。在这个信用社会里,老赖获得贷款等金融服务和其他公共社会服务的机会在未来将受到极大的限制。市场关注的流失高管和“脱逃”高管的信息将在第二批提交,然后纳入信用信息。
今年8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整治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p2p平台上提交借款人逃废债务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通过此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务的借款人名单。国家补救办公室将与信贷管理部门协调,将上述逃废债务信息纳入信贷信息系统和“中国信贷”数据库。
「对不诚实行为设立有效的纪律处分机制,以及对恶意逃避债务及失去信任的人士实施一些信贷制裁,将有助促使他们尽快归还欠款。这就是信用信息系统的目的和思想。”接近监管者指出。
据知情人士透露,第一批恶意逃废债务信息涉及金额近2亿元,呈现出逾期时间长、金额大的特点。其中,单笔交易的最高金额为数千万,且大部分逾期超过2年。
记者了解到,当地金融机构在提交第一批恶意逃废债务清单时比较谨慎,选取的案例大多是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即终审判决和裁定,或者是一审上诉期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上述监管机构解释称,这样做的原因是p2p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最大的问题是事实认定和准确性,这与信用卡、银行贷款等显性债权债务关系不同。如果债务关系没有被准确识别,如果轻率地将其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
“因此,第一个名单选择最安全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惩罚真正的恶意逃避债务。”据该人士称,随着下一步工作的逐步推进,纳入信用报告的标准将适当放宽。例如,当地金融办公室计划公布未能及时偿还债务的p2p借款人名单,并设定公示期和宽限期,这将得到广泛宣传。如果他们在宽限期后未能偿还债务,基本上可以被视为主观意图。今后,该分行将被列入恶意逃废债务名单,然后列入信用报告。
此前,市场对p2p流失高管非常关注,他们的名字不在第一批提交的名单上。就此,上述接近监管者的人士透露,监管不仅会限制借款人,而且肯定会限制平台。由于早期报告操作的原因,失去联系并“逃跑”的高管将被纳入第二批信用报告。将p2p恶意逃债信息纳入信用报告是一项分阶段的工作,必将形成一个长期的机制。
百兴信用信息相关负责人也指出,下一步,百兴信用信息将继续在p2p平台上补充、完善和更新借款人逃废债务信息,确保恶意逃废债务信息的准确性,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标题:P2P“老赖”哪里跑! 首批恶意逃废债信息已纳入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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