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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丹丹编辑陈郁
13日,中国组织网发布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部组织和人员编制规定》(601988)(以下简称“三定计划”)。
根据“三定”计划,银监会现有机构925个,包括主席1人、副主席4人、司级领导职务107个(包括机构党委专职副书记1人、机构纪律委员会秘书1人、首席风险官1人、首席检察官1人、首席律师1人、总会计师1人)。
银监会有26个内部部门,还有一个党委(党委宣传部)。26个部门包括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局、监管部、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普惠金融部、公司治理监管部、银行业金融机构检查局、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检查局、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银保安监局)、创新业务监管部等。其中,新成立的公司治理监察部和重大风险事件和案件处理局(银行和保险安全局)备受关注。
公司治理监管部的职责是为银行和保险机构制定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协调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的职能监管;指导银行和保险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重大风险事件和案件处置局(银保行业安全局)负责制定银行和保险机构违法案件的调查规则;组织协调银行业、保险业重大、跨区域风险事件和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和检查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安全工作。
“三定”计划还明确了银监会的15项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合法稳定运行,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对银行业和保险业的改革、开放和监管有效性进行系统研究。
标题:银保监会“三定”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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