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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7月2日电-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称,吉林王璐医药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生产的13批药品经青海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后,不符合要求。详情如下:
根据甘肃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湖北金康药业有限公司和湖南南国杜尧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白芷不符合要求,不合格项为二氧化硫残留。
经青海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吉林王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复方龙胆碳酸氢钠片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为崩解时限。
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河北泉泰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圣银多宝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寿南山人参产业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生产的四批鸡内金不符合要求,包括性状和提取物。
经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检测,湖北湘莲药业有限公司和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木香顺气丸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为性状。
根据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三门峡三诺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消栓肠溶胶囊[消栓胶囊(肠溶)]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根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所的检验,通化市益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眼效胶囊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为体积差异。
根据甘肃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福州王海福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叶酸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相关物质。
对于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要求企业暂停销售和使用、召回产品、整改等控制措施。
标题:国家药监局:12企业13批次药品不合规 涉河北全泰药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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