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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项职责下放,行政审批部门从111个减少到29个,明确了25项内部机构职责...近日,沧州市本级政府部门“三套”规章修订工作顺利完成并下发实施,涉及31个政府部门和3个直属机构,调整255项,政府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
在强调部门的智能转型时,
与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历年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相比,根据部门职责增加和强化等不同情况分别列出,共调整项目255项。其中取消了71项职责,如取消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企业的发证、换发和变更营业执照的职责,取消了市卫生计生委预防性检验机构的设立和审批职责,取消了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的基本医疗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考试职责等。;下放了60项职责,如市教育局将设立和终止市办私立学校的审批职责下放给各县(市、区),民族事务局将改变民族构成的职责下放给各县(市、区)。
在整合部门审批事项方面,
在整合部门审批事项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审批职责。合并29个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设立行政审批部门。显然,审批部门的职能都集中在行政审批部门,是该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唯一机构。行政审批部门由111个减少到29个。
在加强事后监督方面,
在加强事后监督方面,严格实行审批与监督相分离,重新界定了部门的监督职责。将保留、下放、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四类事项确定为监督内容,明确界定了256项部门监督职责,承担部门任务和职责的内部机构从36个增加到78个。
在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方面,
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主次责任,体现在相关部门的“三个决策”中。明确了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业健康监管、涉水事务和回收管理等16个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内部机构的25项职责。(曹俊平)
编者:耿培
标题:沧州市市级行政审批承办科室数量减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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