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04字,读完约1分钟

2018年8月2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率办案组来到淮滨县看守所,询问因盗窃被羁押的二审被告人傅某。

在看守所民警将傅押送至审讯室后,司法部长郭透露了他的身份,并告知他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在审讯过程中,他先后核实了傅的身份信息、罪名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随后,郭总检察长重点考察了傅的犯罪动机、时间、地点、经过以及所涉及的法定量刑情节,并对傅的法定年龄、前科处罚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核实。

信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办案下基层

司法部长郭在讯问过程中,本着理性、和平、文明、规范的要求,对问题的理解直接到位,讲解法律通俗易懂,重点讲解教育,体现了一位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尊重证据、高度负责的高级检察官的良好风范。

信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办案下基层

2017年以来,信阳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已成为新常态。为保证入监法院领导办案责任制的落实,他们紧紧围绕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的改革要求,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先后制定颁布了《入监法院领导直接办案暂行办法》、《入监检察人员办案责任制暂行办法》, 《检察官履职评价办法》、《案件承办认定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明确规定了准入法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准入检察官的配置方式、办案比例和执法权限。 (陈键锋彭真)

信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办案下基层

编者:周璇

标题:信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办案下基层

地址:http://www.boaoxuexiao.com/bqxw/3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