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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主编
股东大会参与权是中小股东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方式。最近,投资服务中心在参加100家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时发现,只有9家公司的股东人数超过100人(包括现场和网上),而68家股东大会的网上投票统计显示,40家公司的网上投票人数不到10人。中小股东存在参与人数少、无投票权、网上投票不合理等问题。
据统计,投资服务中心出席的100次股东大会中,100名以上股东(包括现场和网上)出席的只有9次,10-30人出席的有46次,10人以下出席的有26次,一次会议只有2名股东出席。
例如,在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除一名“内部股东”外,只有投资服务中心行使股东的代表作为“外部股东”出席。在法案审议期间,读者在整个过程中向投资和服务中心的代表宣读法案。由于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股东大会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提问是积极行使知情权的一种表现,但另一方面,中小股东热衷于打听消息的现象仍很普遍。下降到版本5
标题:投服中心:部分中小股东 参会行权不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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