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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最近发布了4项行政处罚决定,处罚了4起操纵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案件,5家涉案机构被罚款。其中,东海恒信操纵上交所180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180etf)一案,证实了东海恒信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了180etf,影响了180etf的交易量,并变相套利180etf及相应的成份股,获取非法利益。中国证监会没收了东海恒信约1.35亿元的非法收入,并处以1.35亿元的罚款。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2015年6月18日至7月30日期间,东海恒信控制了12个账户组操纵上交所180交易开放式指数基金,即180etf,影响了180etf的交易量,并变相进行了180etf及相应成份股的日内套利交易,非法获利1.35亿元。
东海恒信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东海恒信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李实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是东海恒信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当时东海恒信副总经理陈建国主管etf套利业务,是东海恒信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东海恒信约1.35亿元的非法所得,并处以约1.35亿元的罚款;共没收2.7亿元。此外,历史学家被警告并罚款40万元;陈建国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
在另外三个案例中,分贝是沃尔特·泰富操纵深交所100交易开放式指数基金(简称100etf)的案例;泛韩投资操纵上交所50交易开放式指数基金(简称50 ETF);北京易立投资和深圳易立投资操纵上交所50指数开放式基金。
在华尔泰富操纵深证100交易开放式指数基金一案中,2015年6月15日至7月31日,华尔泰富控制使用“时迁资本-华尔泰富量化套期保值一号资产管理计划”等三个账户,与其实际控制的单个账户或账户间对应的成份股进行100etf日内反转交易,影响了100etf的交易量,获得了非法利益。在操纵期内,WALTEFU在单个账户或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了100笔etf交易,影响了100笔etf的交易量,并变相进行了100笔etf套利和相应成份股的日内反转交易,非法获利约2063.43万元。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沃尔特·泰富的非法所得约2063.43万元,并处以罚款约2063.43万元;共没收4126.86万元。此外,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两名主管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30万元罚款。
凡翰投资操纵上交所50开放式指数基金(简称50etf)一案,中国证监会对凡翰投资处以100万元罚款;陈志佐被警告,罚款30万元;陈美华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
北京易立投资、深圳易立投资操纵上证50指数开放式指数基金案,中国证监会对北京易立投资、深圳易立投资处以100万元罚款;林伟健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
标题:证监会披露4宗ETF操纵案 5家机构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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