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由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共同制定的《农业农村反污染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颁布实施。该计划提出,到2020年,农村饮用水安全应得到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得到处理,实现了清洁有序的村庄环境;一系列目标,如减少化肥和杀虫剂的使用以及农业用水总量。
饮用水安全、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水产养殖和种植污染防治,该规划基本上涉及农村生态困难问题。即使在相对发达的国家,如生活垃圾分类,总是很难推进。对于观念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来说,彻底改变习俗无疑要困难得多。
应该指出,农村生态破坏的各种症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质量问题。像许多农村地区一样,水体和空气体受到严重污染。损害的主要来源不是农民,而是乡镇企业或工业企业,污染处理设备不达标。此外,像典型的农业化肥污染,这不意味着农药和化肥的环境保护标准低吗?在治理层面,更重要的是考虑如何严格控制职能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
从城市演变的历史来看,农村环境保护的观念是落后的,更多的是投资不足的结果。没有像城市那样的污水处理系统,农民家庭当然不可能安装现代化的污水管道;没有一个集中的垃圾收集和运输站,很难改变到处倾倒垃圾的习惯。在基础设施落后的前提下,他们需要像城市人一样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生活成本和经济成本将大幅上升。
当然,要弥补农村基础设施的不足,资金是一个难题。对于农村地区来说,由于人口分散和公共投资增加,他们面临着一个非常现实的使用效率问题。其次,这次发布的计划距离2020年的目标时间只有两年左右。考虑到农民对农村生活方式的依赖,在改善基础设施和改变环境保护观念的同时,仍然难以实现治理的目标。越是这样,我们越应该进一步加强资本投资的效率。在增加财政转移支付的同时,我们应该改变习惯,扎实推进,避免为政治成就搞面子工程。
强调农村生态破坏不是一个质量理论的命题,而是一个提醒,它是农民和农村公共服务债务的体现。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时,要注意农村生产生活的基本规律和路径依赖,既要做好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又要防止农民生产生活成本急剧上升,稳步推进农村环境整体改善。
(边肖:熊志,媒体成员)
光明日报(2018年11月14日,第11版)
编辑:计然
标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须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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